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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扬校区生活后勤承包的招标公告
维扬校区是我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校区内所有学生的饮食生活,我校决定对校区内的学生食堂、浴室、开水房和小卖部等后勤生活实行公开招标,欢迎一切有愿望、有能力为学生服务的人员参加投标。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情况简介
1.我校黄金校区位于扬州黄金坝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原址,校区共有学生约1500人,其中住宿学生约占85%。教师50人左右,全部由我校统一管理。
2.生活后勤共分三部分,即(1)学生食堂;(2)浴室与茶水房;(3)小卖部。三部分中,(1)(2)或(2)(3)应兼包,也可以三项同时兼包,但每项必须单独的申报材料。
3.服务及经营范围
(1)学生食堂主要保证学生的早、中、晚、夜餐的正常供应,教师工作餐的供应,以及自做的点心,熟食等。
(2)浴室:冬季每周固定开放不少于四次,夏季开放不少于两次,价格自定,报校区备案。开水房要保证供应学校师生的开水,每日三次。
(3)小卖部:按照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允许的经营范围经营。
4.现有设施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原址食堂、浴室等设施可以利用,不足的部分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需要投资的设备、资金等可在标书中加以说明。小卖部:学校只提供房屋,不提供橱柜、货架等其他设施。投标人可以在投标前到现场察看实情。
二.管理工作
1.管理部门:校区综合办公室是维扬校区后勤管理的职能部门。综合办将指定专人对学生食堂、小卖部、浴室和茶水房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同时成立由校区管委会、综合办、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管理监督小组进行监控和考核评定。
2.人员管理
(1)生活后勤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是合法公民,品行端正,道德文明,体魄健康,并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发现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一人次扣1000元,同时校区对人员进行抽检,抽检合格人员的体检费由学校负担,抽检不合格,除检查费由承包人负担外,同时给予罚款1000元。
(2)承包人必须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所有与劳动保障有关的事宜都由承包人负责。
(3)学校原则上不提供人员的住房,如确实需要学校解决,应服从学校的安排和管理,并缴纳房租及水电费用。
3.卫生安全管理
(1)各承包人是安全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食堂承包人还应严格按照《扬州市学校卫生监督B级标准》要求,做好食品卫生、人员卫生、餐厨具卫生、环境卫生等工作,并自觉接受学校及市卫生监督部门检查与监督。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承包人应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2)承包人在采购中坚持采购索证制度,特别是食堂承包人要做到餐厨具消毒,日供应菜48小时留小样,菜谱等要有日记录台帐,大宗物资如米、面、油、肉等要签订购销合同,把好质量关,定期报送资料给校区综合办公室。
4.经营秩序管理
(1)承包人必须按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从事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否则要接收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
(2)各承包人不得以节假日人数少而停止营业,如有违反,则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3000元罚款。
(3)各承包人不得有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学校有权制止,对屡教不改者,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后果由承包人自负。
5.质量考核管理
(1)校区监督管理小组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对各承包体定期检查卫生安全情况,发现违规行为,除责令承包人纠正外,将进行经济处罚,并在承包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2)校区监督管理小组每月就开水供应,浴室服务,食堂卫生、饭菜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民意调查,满意度必须达80%以上,低于80%,处以400元罚款,低于70%,处以800元罚款,同时必须进行整改。
(3)校区监督管理小组每周就小卖部经营商品进行检查,如发现三无商品、过期变质商品、假冒伪劣商品上柜,则处以800元罚款。另外每月就卫生、价格、服务态度进行民意调查,学生满意度必须达80%以上,低于80%,处以100元罚款,低于70%,处以400元罚款,同时必须进行整改。
三.招标事项
1.投标人范围
(1)学校在岗职工,可停薪留职,参加投标承包。
(2)校外人员,除本人必须符合条件外,必须由学校一名正式员工担保。担保人必须是事业编制人员,或在校工作五年以上的企业编制人员,或在校工作三年以上的编外聘用制人员。中层以上干部不在担保人之列。
(3)校外人员,如果无本校人员担保,也可缴纳10万元现金,作为担保金。
(4)所有投标人必须在与本校以往业务过程中无不良记录。也不得有重大经济问题、刑事犯罪等不良历史。
2.标书内容要求
(1)申请承包项目或经营范围;
(2)承包的指导思想及本人有利条件;
(3)承包的主要方案和措施;
(4)服务、质量及价格承诺;
(5)上交管理费用承诺;
(6)担保人资料及担保人的担保书。
(7)承包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相关经营管理经历证明。
3.投标办法及要求
(1)领取招标公告:投标人于2006年7月15日前交100元到学校办公室领取招标公告,并交纳竟标保证金5000元。
①报名后未参加竟标者扣除保证金2000元;
②投标后未中标者退还保证金;
③中标者签约后竟标保证金转为风险抵压金。
④中标后未按规定时间签约并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悔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时间:投标人必须在2006年7月22日上午11时30分之前将密封好的标书送交学校办公室。
4.评标
(1)评标:7月25日前,学校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标。
(2)公示:对初定中标结果,在校内公示三天。
(3)中标通知及签约:如公示无疑义,学校将发书面中标通知给中标人,中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约。
①签约时必须一次性交纳承包风险抵压金,食堂2.0万元,浴室开水房0.5万元,小卖部0.5万元。
②签约后必须一次性交清一年的承包金。
③进场后,学校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和相关协议。
5.其他
(1)标书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为废标。
(2)签约人必须是中标人,否则为悔标。
(3)承包人中途不得转包转租,否则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其承包金和风险抵压金不予退还。
(4)承包时间原则上为一年,如因黄金校区租期变更而影响承包期,则按照实际时间计算承包费。
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处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扬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校
2006.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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